时间:2020/7/26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11月25日~29日,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杨凤屹带领监管人员赴巴彦淖尔市、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等地,对联邦制药(内蒙古)有限公司、京新药业有限公司、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、内蒙古宏魁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调研检查,对部分医疗机构制剂室、零售药店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分组检查督查。

杨凤屹一行通过座谈、现场检查、查看资料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了企业(单位)履行质量安全承诺情况以及开展自查、整改情况,指出了个别企业存在的不足和短板,并提出整改要求,对内蒙古宏魁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的做法给予肯定。

杨凤屹在检查时指出,法律是红线、安全是底线,严守红线和底线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,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、更没有高质量的发展;守底线、保安全、促发展是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企业的共同目标,需要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向而行、同向发力;在企业严格依法依规、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,监管部门将大力支持企业发展。

杨凤屹强调,质量安全是药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,而保证质量安全,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是关键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,关键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把质量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去抓,把“-1=0”的质量安全意识贯彻到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,传导给企业各个层级和每一名员工,并采取有力、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,做到所生产、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。

杨凤屹要求,企业要持之以恒地履行好在约谈会上所签订的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,严把进口原料关和出口检验关等关键环节,要深刻认识“严管就是厚爱”的道理,配合药监部门做好各项药品监管工作。同时,还要抓好安全生产,特别是防火防爆等工作,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此次调研检查,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确保质量和生产“两个安全”的主体责任意识,巩固了“两品一械”生产经营企业集体约谈会成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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